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王矿林到吴堡县检查指导工作

时间: 2017-08-19 12:20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8月16日,省登记管理局局长王矿林在市登记管理局局长刘崇元的陪同下,到吴堡县检查指导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改革、登记管理标准化规范试点改革工作,王局长对登记管理工作提出三方面指导意见:

一是做好档案整理、管理工作。将登记材料逐件整理、分类、组卷、编目和装订,文件材料按照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顺序排列,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内的文件材按设立、变更、年度报告、补(换)领证书及注销登记等依次排列。做到一户一档,卷、类、件、份一目了然,保证了案卷的质量,确保入库档案的完整规范,登记管理机关受理人、审核人、负责人一栏写好内容刻条形章,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规范统一登记管理工作。我县现有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一家,为专职消防队。王局长指出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进行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设立单位的依据和理由;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场所;有合法的经费来源和资产;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登记需注意的事项:一是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章程的备案管理;二是放宽事业单位登记前置条件,将“先资质认可后法人证书”改为“先法人证书后资质认可”、“先执业许可后法人证书”改为“先法人证书后执业许可”;三是取消开办资金验资,实行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制;四是放宽办公场所登记条件;五是投资举办主体的变更问题要引起重视。登记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事业单位、投资举办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服务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调整更新思维方式,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决定着他的处事方式,要以思维观念的变革为先导,必须要更新观念,登记管理工作也一样,不能墨守成规,因循守旧,要与时俱进。转职能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必须要高度重视,转方式的关键就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要保持清醒头脑,在工作和管理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动脑筋,想办法,标准化建设要多举办培训班,加强工作宣传,编办和登记管理局要多走出去学习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为吴堡的登记管理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吴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