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份以来,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8月份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王矿林来延川县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延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延川县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延事登发〔2017〕4号文件,与纪检监察局、组织、编办三个部门组成检查组迅速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

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总体情况;(二)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情况;(三)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业务活动和运行管理情况;(四)直接关系公共利益、人身生命安全的事业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条件,向社会提供安全、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是否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停业、歇业;(五)事业单位是否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开业或开展业务活动;(六)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实地核查的其他情况。执法检查人员从登记管理系统及县行政执法名录数据库中随机选派,进一步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公平性和实效性。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改正。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制定监管长效机制,并对核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截至目前,延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对13个事业单位进行核查。下一步,延川县事业登记管理局将按照9月26日延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召开的“全市登记管理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及‘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会议”统一安排部署继续将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推向深入。
(延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