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启动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时间: 2018-01-25 08:38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近日市编委办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在3月31日前集中受理完成全市近1400家事业单位2017年度的法人年度报告及公示任务。

事业单位法人每年3月31日前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义务。凡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报告。为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度报告任务,市编委办规范工作程序,严把质量关口,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将网上年报操作流程、年度报告填写说明上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群,并通过电话、QQ工作群、网上登记平台及时开展业务咨询服务,实现在线指导和信息共享,对填写规范、提交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实行“受理、审核、公示”一条龙服务,做到即来即办、只跑一趟。对年度报告填写不规范、材料提交不完整的,按要求驳回修改,提出修改建议;对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发生变化的要求先变更后年报,以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可信。

据了解,法人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质损益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及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中省市已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凡在规定时限内未网上提交年报或未报送纸质资料的,视为自行放弃年度报告,逾期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受理年度报告业务;对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列入征信系统异常名录,信息推送至省信用办、省文明网信用平台,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异常信用信息实施联合惩戒,严重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安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