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多措并举全面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报工作

时间: 2018-03-23 09:08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根据省、市编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年报工作的文件精神,西安市长安区登记管理局结合本区实际认真准备,周密部署,采取各种措施提前9天圆满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报和公示工作。截止2018年3月22日,全区521家事业单位年报全部审核通过,接收纸质资料521份,公示率100%,结合年报为63家事业单位办理了143项变更事项。

(一)提早安排、周密部署

一是市编办《关于做好市属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通知》下发后,区登记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工作要求,熟悉业务流程,熟练掌握新系统业务流程的实际操作。二是按照市编办文件精神,及时印发了长安区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对我区事业单位年报及换证的工作流程、要求、方法、步骤做了进一步明确。三是结合长安区实际,对全区应该年报换证的事业单位年报时间进行了详细的安排,确保年报换证工作不扎堆,有条不紊的进行。四是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报换证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制作了PPT课件,分系统对年报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了年报的流程、操作及注意事项。

(二)简化流程、强化服务

一是提升服务意识。按照长安区政府安排,2017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移至长安区政务大厅。年报工作开展以来,长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充分利用QQ群,制定了上传年度报告、变更事项等相关参考材料模板。在审核网报材料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截图,及时反馈各事业单位。二是创新服务方式。除对事业单位年报工作人员进行上门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外,还安排专人对部分年龄偏大、电脑操作不熟练的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上传。在2017年年报工作中,由登记局指派专人帮助上传的单位有168家,占年报总数的33%。三是确保服务质量。编印了事业单位年报换证服务指南、制定了年报操作流程图,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能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所需的各项材料和填表要求,全面落实“一次办结”工作制度,让申办工作“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互联网+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多次受到事业单位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表扬。

(三)突出抓手、保证质量

年度报告制度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实现对事业单位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充分发挥年报的作用,长安区始终将年度报告作为对事业单位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以审核事业单位年报为抓手,掌握各单位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存在的问题,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摸清底数。二是严格年报项目。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做到材料齐全、内容详实、依据充分、程序严谨。对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和总结不到位的,一律要求其返工。三是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的核查,重点审查其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对应当办理变更的单位,要求其同步办理。四是对事业单位无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办理年报的,除通报主管局外,向事业单位下发“催办通知单”、“整改通知书”,保障了事业单位年报工作的质量和工作进度。

(四)及时沟通,确保进度

一是及时与事业单位沟通,对未在规定时限办理年报的事业单位及时电话通知,督促其按时办理;二是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每天通过QQ向主管部门通报本单位年报进度,夯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向市局、省局技术人员请示、沟通,确保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长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