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启动2018年度事业单位
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时间: 2019-01-21 16:58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为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开展,灞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前准备、精心安排、严格标准、优化服务,全面启动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一是提前准备,认真梳理汇总信息数据。年报工作启动前,安排专人对2018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统计表》,为受理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填写内容提供便利。

二是精心安排,及时下发年报工作通知。经请示市登记局的后,灞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区编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18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报工作的对象、内容、时间、要求和具体程序。

三是严格标准,提高表格资料填报质量。根据历年年度报告书的填写情况细化了年度报告书、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等表格资料的示范文本和错误范例,并将示范文本和错误范例推送到登记工作交流群,便于事业单位参照。

四是优化服务,促进工作效能提升。继续推行“最多跑一次”,允许通过快递方式报送纸质资料,实现“零跑路”;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联系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指导服务;落实容缺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优化简化申请资料;压缩办理时限,当天提交当天受理;向事业单位经办人员推送陕西登记管理APP二维码和陕西登记管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便于办事人员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


(西安市灞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