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编办发【2015】20号)
省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监督、促进共治,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主要内容
(一)实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制度。
1、事业单位每年3月31日前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公示其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事业单位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审查(含保密审查),举办单位签署该报告审查意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载入登记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的失信名录,并在网上公示,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义务。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4、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不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事业法定代表人证》有效期调整为5年,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内事业单位到登记管理机关换领新的证书。
(二)实行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制。
事业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开办资金由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出具书面确认证明,并提交确认相关依据;不再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事业单位法人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或开办资金超过20%时,提交申请之日前90日内的资产负债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银行资金支付票证;政府财政、审计、资产管理部门,会计(审计)事务所等专司机构,依法或授权委托实施资产划拨、审计、评估等文件应当作为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资产和年度报告资产的依据。
(三)全面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于2015年6月开展事业单位网上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管理业务,并在事业单位法人数据库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办公。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应运用网络手段加强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实施依法行政监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应按照业务需求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办理相关登记事项,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省各类法人数据库互联互通,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为社会组织和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换证工作安排。
(一)、年度报告时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换领新证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省登记管理局5月底前将省级各类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内容通过“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2014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3、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4、《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事业单位2014年度工作总结(正式文件形式);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程序。
1、了解掌握相关程序内容。登录“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sxdjgl.gov.cn),在服务指南栏目中认真阅读熟悉网上年度报告报送操作程序提示信息,并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根据单位类别下载相应的模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相关电子版表格文件。
2、填写审核年度报告文件。事业单位承办人员按照年度报告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并整理附件材料,打印成纸质文件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修改完善,形成正式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相关电子版文件材料。
3、网上报送电子版材料。登录“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事业单位登录”窗口。事业单位登录用户名为本单位法人证书号,初始密码为八个1,登录后应当按照网上提示及时修改密码,确保用户网络安全。按照提示要求在网上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等相关电子版文件材料。
4、查看登记管理机关信息。事业单位接到省登记管理局网上预审通过的信息后,在网上直接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等形成纸质版文件,并附事业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等附件材料送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举办单位审查(含保密性审查)盖章。
5、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应向省登记管理局报送完整的年度报告纸质文件材料,与网上电子版核对无误后,省登记管理局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予以公示。事业单位逾期报送年度报告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据《条例》及细则予以责令整改,记入登记管理系统“异常名录”,并在网上公示;情节严重的列入全省事业法人失信名录。
(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新证书换领。今年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一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事业法定代表人证》将废止。统一换发植入单位信息的二维码标识、有效期为5年的新证书。因此,事业单位报送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同时,需携带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和《事业法定代表人证》;法定代表人两寸免冠照片二张。
已不具备事业法人条件、自行中止业务活动、三年以上未年检、已发文撤并未到位、“双法人”组织、转企改制未完成等事业单位法人,不予换领新证。
(五)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业务。开展网上登记管理业务是登记管理机关为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化服务的重要途径。2015年6月1日启动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上开展登记管理业务。启用网上登记之前,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仍按原申请程序进行,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发布登记公告。
三、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开展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重大创新,涉及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牵涉面广,影响范围大。省级各部门要按照改革精神,组织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稳步推进,集中力量抓好改革措施具体落实;事业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确定单位内专门机构和人员落实年度报告公示改革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是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按照“宽进严管”的思路和“便捷高效、强化监督、促进共治”的原则,以“转变职能方便事业单位、改进监管方式提高效能”为着眼点。省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政策宣传解读,全面了解建立年度报告公示和实行开办资金确认登记,推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意义目的,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主体责任。事业单位法人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其年度报告并网上公示是其法定义务,事业单位要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法定代表人是法人主体责任人;举办单位负有审核(包括保密性)责任。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示系统,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协同监管,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