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情况通报

时间: 2015-11-12 11:56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是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法人负有年度报告公示的法定主体责任,登记管理机关负有真实性、规范性审查的权利义务。近期,各级按照《关于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开展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登记管理机关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开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网上年度报告公示和审查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从网上公示和信息系统后台检查情况看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填报中的问题

1、宗旨和业务范围不规范。文字表述冗长,不概况不准确;业务范围与机构名称不相符,擅自授予行政管理和执法权;涉及资质或执业许可的与其资质业务范围不一致等。

2、住所不详尽。未按照邮寄可送达地址填写。

3、开办资金与实际状况不符。资产损益年末数字与开办资金差距较大;对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未进行变更登记;开办资金与其业务范围不相适宜等。

4、资产损益情况不客观。净资产合计中年初数与年末数完全一致,资产运行出现异常;净资产中未扣除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等。

5、对《条例》和细则执行情况未填报。事业单位未报告执行《条例》和细则的详尽情况,已开展了变更登记等业务的也未表述。

6、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不全面。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是年度报告的重点部分,目前突出的问题是:表述过于简单,干条条式内容,仅是登记业务范围事项的表述;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突出反映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内容不实,缺乏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做法支撑内容等。

7、未载明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名称、证书号和有效期等相关内容。

8、相关内容遗漏未填写。绩效、奖惩、诉讼、受捐赠资助等情况未填写有无等。

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中的问题

1、对登记事项缺乏严格审查规范。在设立登记时对宗旨业务范围等事项没有严格审查,遗留问题在此次改革中没有加以解决。

2、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查不严。对事业单位上传的年度报告书失之以宽、得过且过,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致使问题多出。

3、未按年度报告工作程序开展业务。受理人员网上预审后,事业单位未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纸质材料提前发布公示年度报告;预审人员与网络管理员为同一人,缺乏监督约束机制;未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工作等。

4、上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监督还不到位。上级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年度报告公示业务指导不够精准,对已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监督还不到位,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对出现的问题纠正不够及时,事项内容修正不足等。

三、强化责任、严格规范,加强监督

今年是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改革的起步之年,也是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之年。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中、省部署的改革任务和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各级各职工作人员的责任,敢于较真,在原则问题上不含糊、不让步,工作中精益求精,做到发现问题不放过,不查明问题、不解决问题不罢休,敢于说“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省要加强对市登记管理机关业务运行的监督,查看系统运行后台和事业单位公示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对市进行业务指导;市要加强辖区内县(区)登记管理局的履职情况监督,要分工专人查看县(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监督管理的备案记录。

各级事业单位要针对通报的问题,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公示办法》,全面客观反映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各项内容。登记管理机关要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排除路障、多设路标,为事业单位做好政策引导、技术保障、办事顺畅的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任务。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