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事业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10-16 16:30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管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5号)和《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9年度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开展事业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地核查内容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根据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事业单位遵守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核实的行政执法行为。2019年全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是在年度报告的基础上,以重点核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实施精准核查。核查内容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组织实施:

(一)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情况;

(二)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情况;

(三)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业务活动和运行管理情况;

(四)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实地核查的情况。

二、核查方法步骤

(一)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等方法进行,也可对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单位运行的真实情况。

(二)双随机抽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由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和核查人员,并对2018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评估排名靠后的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三)下达实地核查通知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行政文书的方式告知核查单位检查的内容及方式,并明确核查时间。

(四)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必须2人以上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双随机”执法人员赴核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可邀请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参加,进行联合检查。

(五)形成实地核查报告。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当场予以纠正,对重大问题应如实报告登记管理局研究处理,根据问题的严重性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列入异常名录等处理。

(六)核查结果全面公开。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完成本级实地核查工作后,要认真研究核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围绕开展业务活动总结好的方面、纠正存在问题、公布处理结果,切实做到客观公正,核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在网上公示《实地核查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并合理调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实地核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是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突破口和抓手。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监管的新举措,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三)抓好任务落实。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加强跟踪督促,务求工作取得实效。认真落实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实地核查任务,并在陕西登记管理网上公示每一个核查单位的《实地核查报告》。

附件: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表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

实地核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