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辖区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范围内事业单位法人认定和各类登记、年检、公告等工作;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管理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为单位和社会提供有关服务。并指导各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
商洛市工农路财政局12楼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4-2320165
传 真:0914-2313772
邮政编码:714000
上一条 安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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