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精神,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
2、依法保护全市事业单位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
3、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处理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的事件。
4、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指导各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
汉中市民主街43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6楼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6-2626530
传 真:0916-2626364
邮政编码:7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