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委编办积极推进 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时间: 2021-02-22 15:22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信用意识,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开展业务活动,榆林市委编办积极作为,主动创新,通过法人登记、实地核查、联合惩戒等措施,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以法人登记“立信”,夯实信用体系基础

严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源头关,把法人登记融入事业单位改革大局,紧跟改革步伐,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法人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作程序、时间节点等。同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全面梳理改革后对应的法人登记工作,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分别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及时梳理业务办理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改革方案批复后,共办理设立登记45家,变更登记46家,注销登记120家,全面规范涉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为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以实地核查“促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充分准备,严密组织。核查前,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核查时间、内容、方法步骤等具体事项。核查中,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分别谈话等方式对被核查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情况、法人年度报告情况、开展业务活动和运行管理情况逐项进行核查,并如实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被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确保核查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核查后,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榆林市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列入异常名录,以实地核查促规范,将事业单位监管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对全市150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

三、以联合惩戒“失信”,构建部门联动机制

按照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精神,榆林市委编办与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对榆林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通过把失信事业单位的信息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平台,与组织、人社、财政相关部门实行信息共享,打破事业单位监管“信息孤岛”,实现对失信单位的联合惩戒,将有失信记录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情况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暂停法人登记相关事宜,冻结机构编制事宜,同时在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进行发布。列入事业单位黑名单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不作为提拔重用对象。

近年来,榆林市先后有15家事业单位被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1家事业单位被列入事业单位黑名单,并在榆林日报进行公告。通过联合惩戒,提高事业单位失信成本,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全力构建事业单位规范诚信履职的社会氛围。(榆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