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保护全市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全市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七)管理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资源,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办公地址〉〉
延安市新城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4层(东侧)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1-7092430
传 真:0911-7092441
邮政编码:7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