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条例》和《细则》,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二)依法办理市本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依法保护本市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全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和《细则》、依法履行宗旨、开展活动以及资产运营情况,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细则》的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区)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六)主管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七)管理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资源,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办公地址〉〉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E座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7-3262306
传 真:0917-3262306
邮政编码:721004